2011/07/24

曖曖內含光

image在捷運上,碰到個久沒見的朋友。

是頂尷尬的那種交情,說熟不熟,但有段時間因為另一個朋友的關係,常常一起混日子。所以看看車廂還空,我一直用「念力」,希望他不要坐到我邊上的空位。但從他的角度來想,可能會提防我會不會去散布他太失禮的流言吧!

於是他坐下了,只花了幾秒鐘我們所有客套話講完,然後...長長的無言。

終於朋友注意到我手上正拿著這本<德蘭修女:來作我的光(修訂版)>,露出那種總算找到話頭的神情:「唉!還是這麼喜歡看書呀!這本書說甚麼?」

要從頭說,太複雜,所以我答道:「1946年,德雷莎修女(我是個倔頭子,還是習慣這個翻譯,後面就不改了!)受委託辦件事。結果幾十年來,委託的人音訊全無,但德雷莎修女還是盡心盡力,直到1997年他過世為止。」

也許是我把書說得太無趣,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個無趣的人,邊說著,邊看到朋友臉上肌肉鬆弛下來,是認真地放棄繼續裝出久別重逢,該有的那種喜悅。

這時捷運進站,車門打開。朋友跳起來,「唉呀!我落了東西,不回去拿辦不了事!」可能是要證明他有在聽我說甚麼。因此,他邊向車門擠,還不忘對我說:「有這樣的人,還挺『婊』的咧!」

我猜他其實會等下一班捷運來,然後跳上車。沒帶東西甚麼的,只是個託辭,好不落痕跡的讓兩方都不用應酬的那麼勉強。

我印象中這個朋友,沒有這麼細心,是朋友老了,懂得人情世故了?還是我老了,猜忌變重了?

倒是最後那個「婊」字,粗俗而親切。在我們都還年輕時,慣用這個字,泛指那些不夠意思,允諾後放鳥的行為。

雖然不是甚麼重要的朋友,但是一想到可能因我而讓人覺得無趣,有點歉疚。默默闔上書,在心裡完成這段被終止的對話:「老朋友,你用『婊』形容的那個,據說是耶穌耶!」

 

在捷運上,碰到久未謀面的老朋友,算是難得。但是還沒有難得到傳奇的地步!如果,有天你坐捷運還是高鐵,突然腦後響起一個聲音說:「嗨!讓我自我介紹,我是佛陀(或老子,或莫罕默德)!」嗯!那就可能有甚麼奇特的事要發生了!

1946年9月10日星期二,在前往大吉嶺的羅雷托修院的火車上,德雷莎修女就經歷一種超常,難以言說的神祕體驗。她相信那個堪稱傳奇的經歷,是直接來自耶穌的召喚,要她放棄一切,去服務貧民。

她對此深信不疑,以致後來她把這一天名為「靈感之日」,也把這天當作日後聞名天下的「仁愛傳教修女會」的起始之日。在她自己所寫的入會資料哩,還特別把那個特別的日子,填寫在自己名字之後,當作她本人入會的日期。

 

她經歷了甚麼?書裡面只用很小的篇幅,描述了其中一小點。從她數度希望與她通信的對象,將這些信件銷毀,可見得她本人並不樂意讓這個經驗被公諸於眾。無論是蒙受天啟的部分;或者後來幾十年間,她認為被上帝放棄冷落的那段。

聖德雷莎修女自己的考量為何,我們可以做無數假設,但是卻沒有辦法證實。但是這種對神祕經驗緘默的態度,幾乎是跨宗教的共識。

就像很久以前,有部叫「飛俠阿達」的電影,有段關於為什麼學會輕功的人不能顯山露水的答辯:

輕功只不過是一條更大的道路上路邊的小野草而已,走這條道路的人非常多,他們的目標就是要走到很遠的盡頭,目標放在盡頭的人如果在半路上摘了野草給別人看,別人不是以為那野草就是盡頭?

可是走在路上的人,又怎麼能分辨的出,自己是為了路邊的小草折腰?抑或是已經抵達大道的盡頭?

書中當年輕的德雷莎修女感應到使命,依規矩必須向她的靈性指導人確認,那訊息不是因為自己心裡過於熱切而生的幻覺;更重要的,不是魔鬼假冒上帝的旨意,來紊亂她堅定的心時。

但其實她自己已經堅信那是耶穌的聲音,沉痛而反覆地問著:「汝回絕乎?」

對已經立下私願,絕不拒絕祂任何要求,反悔如犯大罪的德雷莎修女,自然沒有回絕的餘地。

而且若想想「仁愛傳教修女會」成立時的加爾各答,剛歷經二戰砲火、1943年的大饑荒與頻繁的暴動...還有,別忘了「仁愛傳教修女會」屬於天主教,雖然歷經英國統治,印度人對這個宗教並不陌生,但是在嚴守印度教種性制度的社會中,這樣一個老在賤民間打轉的異教團體,居然能成長茁壯。也不能讓人不懷疑,背後確實有上帝的旨意在。

 

然而,在有形的一切粗具規模之後,她那條屬靈的熱線突然斷訊了!
以往她曾那麼真切地聽到耶穌在耳邊殷殷問著:「汝回絕乎?」...然而現在即便是她哀哀禱告,也只聽到「嘟嘟嘟,你撥的電話,現在沒有回應!」

如果用宗教的術語,這時德雷莎修女遭逢的是一段所謂「神枯」的時期。與之相對,先前的連線狀況,稱之為「神慰」。
這些名詞解釋,就此為止。畢竟伍迪並非教徒,也就不賣弄了!

 

伍迪自己感興趣的是,1947年,為了證明那召喚確實來自天主,所以她在寫給范.艾克森神父時,透露(也是唯一一次透露)自己三次「神視」的內容。(這些內容,後來在教廷為了將德雷莎修女封聖的過程中被披露)

「神視」簡而言之就是看見神,懷疑論者則認為是種清晰的幻覺。這個問題永遠爭辯不出答案,那就讓我們看看德雷莎修女在三次神視中,見到了甚麼?

按她信中記載,:

第一次神視中,她看到一大群人,有窮人,有兒童等各式各樣的人。她自己就在他們中間,他們向她伸開雙手請求說:「修女,請來,把耶穌帶給我們。」

第二次,她看到同樣的人群,不過,每個人都很悲傷。她還看到聖母,但因為她跪在聖母的後面,她見不到聖母的面容。只聽見聖母對她說:「你要照顧這些人,他們是屬於我的。不要害怕,把耶穌帶給他們,也把他們帶給耶穌。」

第三次,德雷莎修女看到同樣的人群。他們「被黑暗覆蓋著」,但她仍然可以看見他們。她還看見了十字架上的耶穌,和站在「小孩子」後面,如同母親支持著他們的聖母。耶穌對她說:「我向你要求了,這些群眾也向你要求了,我的母親也向你要求了。你還拒絕把他們帶到我這裡來嗎?」

要用文字形容視覺,當然有段距離。但是若是加上點想像力,不難明白,為何「看」到這一切之後,德雷莎修女會確信把窮人帶給耶穌,也把耶穌帶給窮人,是主耶穌與聖母瑪利亞親自交付給她的,必須用一生去完成的使命。即便後來她內心荒渴枯竭,也不能違背。

而伍迪之所以感興趣的原因是,住在台灣的人,即使自己沒有,身邊也會認識一兩個甚至更多所謂「帶天命」的,或者是「有領旨」的朋友。

跟德雷莎修女在神視中所見相比,絕大多數台灣這些有天命的,有領旨的,無非也就是到了哪家宮廟,莫名其妙打嗝,不然就是無由的悲從中來或手舞足蹈。然後廟裡的乩身就指派你跟某某神佛有緣,有特殊使命...但是普遍說來,都是攏統一句「要修」。修甚麼呢?無非要你多到廟裡走走,要你幫他多找信徒,不然就是要小廟蓋大廟,很少有對天命更加明確的交代。

萬一你是宮廟走的勤的,還會被好幾個系統的神明指點,你是祂系統的人...弄得天上的神,好像直銷體系在搶推銷員一樣。

相較之下,這種天命,會不會太小打小鬧了?

在我很小的時候,聽過人家把台灣「滿天神佛」解釋為:因為台灣是個寶島,所以這麼多神明才會降駕到此,要蓋廟要傳道...
但是我也聽過一個老前輩自問自答過:甚麼地方,穿制服的最多?一種是黑道最猖獗的地方,所以需要派很多警察來;另外一種是警察管不了了,滿街都是穿著警察制服的冒牌貨!
哪個說法才對,伍迪也不知道,聰明的網友可以自己思考看看。

如果有興趣深究的朋友,不妨找另一本叫「狂喜之後」的書來看看。書名中的「狂喜」,也是個宗教名詞,講的是人突然豁然開朗(也可能包含某些神秘體驗)後,情緒的亢奮狀態。

書中羅列了許多東西方不同教派或心靈團體的領袖,在某些超常體悟(有人比附為所謂開悟)之後,還是得要回到現實中,面對生而為人的種種問題困惑。
正面看,就是那句老生常談:修行不過是餓了吃飯睏了眠。而這些所謂開悟狀態,佛教裡有大悟幾十回,小悟不知其數的說法。只是這些狂喜之人,把瞎貓碰到死耗子的境界,當成自吹自擂的本錢。

但是反面看,就讓人不寒而慄了!原來有這麼多「老師」或心靈團體的領導人,是靠矇的在過日子!他們靠曾經有過的一點點「特殊經歷」,就出來裝腔作勢,指點別人,「往後」的路該怎麼走。而這同時自己對自己的下一步,根本茫茫渺渺。

或者有人對這話不服氣,因為這與德雷莎修女在接受神啟之後,4~50年間,她覺得上帝棄她而去,內心一片黑暗,有所不同嗎?

據說,紐約時報曾經在評論德雷莎修女被披露的這些信時,用了「信仰危機」的字眼,顯然,他們也是持這樣的看法!

但是這其中是有根本的不同的!

雖然一般把天主教基督教歸類於依靠上帝才得以脫離身為人的困境。但是所有這些宗教修持的深淺,總還有個信仰者自身體悟了多少的差別。

這些「狂喜之後」的導師們,「他」遇到問題(很多還是入世的,還不真的是靈性上的問題),「他」當下就狂亂煩躁了!

而德雷莎修女,在她的靈性追求上,遇到障礙幾十年,但是依然沒有中斷追求,沒有讓這些打亂了她許諾與堅信的事情。若非這些書信的公布,我們根本不知道她內心之中,曾經這樣波濤洶湧。「她」遇到不解的問題,但同樣一個「她」,並沒有亂了腳步!

套句禪宗裡的話,她沒有盯著指著月亮的指頭,而忘了目標是月亮。

再套句東方神秘哲學裡的話:這,就是功夫!就是定力...

伍迪自己認為,書裡透漏了一點訊息,告訴我們,德雷莎修女比我們這些看著這本書的讀者想像中的,對自己有把握的多!

一方面是那些書信中,幾十年間沒有轉移過她對信仰的堅定。

一個旁證是1987年,一位在羅馬的告解神父,他與德雷莎修女先前並沒有特別的聯繫。但在禱告時,清晰地聽到一個聲音,他認為是來自牆上的大十字架上的,或者說來自耶穌。那個靈感不是要求,而是命令。據神父說,他之前沒有這樣的神祕經驗,之後也沒有,甚至他自認天生對於「超自然」算是鐵齒的。但是那一天,他很清楚的接收到:「告訴德雷莎修女,『我渴』。」這個靈感如此強烈,讓他必須冒著被當成瘋子的風險(要知道,當時沒有幾個人知道德雷莎修女內秘世界,發生過甚麼,或正經歷甚麼),把這句話寫成信,寄給素昧平生的德雷莎修女。

更重要的證明是,1962年3月6號,她寫給諾以納神父的信中,寫下了這樣一段對自我的預言:

若我有一天成為聖人──我定會是『黑暗』的聖人。我將長時間不在天堂──而在地上為活在黑暗中的人亮起他們的光。

理論上,當時正是她面臨「神枯」的頭幾年,應該還在惶惶終日,痛失依憑
的階段。可是她就有是這個氣魄,我要做聖人;而且有無私的願力,要做個「黑暗」的聖人,不在天堂享福,而是為地上活在黑暗中的人亮起他們的光!

也許德雷莎修女自己都沒發現,當她呼喊:「主啊!來做我的光的時候...」她自己也在發光了。之所以感受不到,就如同我們在太陽底下點燈,兩個光融為一體,也就無從分別了!

所以她封聖了,我們依然是凡夫...成天隨著機緣流轉,看看下一趟捷運上,會碰到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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